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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31 不该。。。很多东西该埋着就让它们埋着。。。
静静的一个人躺着听歌,很多东西都回翻出来。。。
每次坐车回家都会是一次回忆的洗礼
闷在车上5,6个小时,听着司机大哥私人珍藏翻版CD
可惜机器的避震纠错功能不咋的。。。半梦半醒的时候
总是听见水手断断续续的说:他…说…风雨…中。。。。
至少还有梦。。。
据说黄耀明和许巍最近都出新碟了。。。
惨绿青年
过去的过去,将来的将来,现在的还在。。。
October 26 十月闲谈1
法国切换到冬令时,时差七小时。。。
2
有一个会掉下去。。。
有且仅有一个会掉下去。。。
------与敌同行中张承希和唐立言在屋顶上纠缠的时候,剧情预测。。。
3
十五分钟和三个字。。。
------十五分钟是四个字。。。
4
好奇心能杀死猫。。。
------所有的恐怖故事都开始于好奇。。。如果是好感,那是爱情故事。。。。
October 13 (抄)午夜闷骚--三啊, 在哪呢? 人们喜欢一首歌,一部电影,一本书等等,很多时候是因为这些东西强化了你潜意识中所具有的某种精神元素,通俗点说是你喜欢的这些作品给了你一种心里暗示,印证或提示着自己,比如理想、逃避、渴望、回忆……我小时候在老师号召下去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当时希望自己能拥有那种钢铁般的意志,可驱使我再读一遍的原因是我更希望早一点有一个冬尼亚一样的小女朋友;大一点唱《水手》,才十来岁的我天天哼着这首歌,觉得自己也有了水手的那种沧桑,在人生中第一次开始尝试用一种玩世不恭的眼神来看世界。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来总结:一部作品能在人心中留存很长时间其实取决于人本身:一种情况是故事里有个人很像你;另一种是你很想成为故事中的一个人。这叫选择性记忆(关于选择性记忆有个很经典的美国片《记忆碎片》,推荐大家去看看),人就是这么主观。前段时间有个朋友让我给她讲《金刚》,我拿这作为忘记了情节的借口,结果被骂成老年痴呆,让我郁闷了很久,也许这个规则只对记性不好、存储量有限的人适用吧。 有好几个朋友都喜欢《后来》这首歌,除了刘若英的粉丝,剩下的人都是听着《后来》会发呆甚至流泪的。因为他们都深信,《后来》就是唱给自己的,歌词写的就是自己的故事,而逝去的感情却再难追回了。曾经拥有却不曾天长地久是多数人的爱情宿命,准确的说是初恋宿命。当种种美好和青涩只存于回忆的时候,当年的恋人也在记忆中定格了。她不再长大、不会变老、长发不会被盘起,笑容也依旧清纯。于是,我们可以在纯粹的精神领域和她保持着一种暧昧,在相似的深夜里一叙当年未尽的情缘。仅此而已。所以,《后来》也成了我很喜欢却最怕听的唯一一首歌,一直存在电脑里,但一直没放出来听过。曾经做过这么个梦:在若干年后,在一列不知去往何处的火车上,广播里突然放起《后来》,自己拿起酒瓶一饮而尽,然后望着窗外,不知在何处下车…… 《后来》是带着绝望色彩的、透露着哀怨和无奈的、充满悔意的一封迟到的告白书。是唱给自己而不是恋人听的。因为当你沉浸其中时,一切已成云烟,沧海桑田的变迁消磨了海枯石烂的誓言,有一个男孩爱着一个女孩的故事也不会重演。不同的是,有人开始了另一个故事,有人依旧孑然一身。是相遇太早还是命中注定了只有那几年的缘分,其实这个问题本来就不需要答案。因为,关于爱情的回忆像古董一样,是拿来收藏的,用起来反而脆弱不堪,也不实惠。沉迷回忆中并不是摆脱精神空虚的良药,如果把回忆当成寄托,那一个人也许在感情上永远都不会再有后来了。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桅子花白花瓣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 「爱你」你轻声说 我低下头闻见一阵芬芳 那个永恒的夜晚十七岁仲夏你吻我的那个夜晚 让我往后的时光每当有感叹 总想起当天的星光 那时候的爱情为什么就能那样简单 而又是为什么人年少时 一定要让深爱的人受伤 在这相似的深夜里你是否一样也在静静追悔感伤 如果当时我们能不那么倔强 现在也不那么遗憾 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这些年来有没有人能让你不寂寞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永远不会再重来 有一个男孩爱着那个女孩 October 02 故事的结局。。。相传在唐朝年间,在杭州;有一位地方官员,闲着无聊吹秋风的时候,
想起家乡红烧肉的味道,于是他就辞官,挂印不干了--回家吃红烧肉去。。。
故事的结局,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回到家乡了没有,或者更进一步吃到红烧肉了没有。。。
或者。。。吃到了记忆中的红烧肉。。。
或者。。。故事的结局就是“老子不干了。。。”
如所有的公主和王子的故事都无一例外的掉到同一个结局里面:他们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是所有的故事作家为了防止小P孩们的胡思乱想提出的荒唐问题:他们俩谁会做红烧肉啊? 王子要出去打工吗? 今天猪肉多少钱一斤?
所以一言而蔽之。。。过得挺好的。。。。
打电话聊些无关痛痒的话题,顺便说说。。。过的还行,挺好的。。。
October 01 转贴:情人日记变成分手礼记满爱情点滴的日记是多诱人的东西呀,然而有天命运却要它沦为分手礼物 一个女孩每天写日记,她写的方式很特别,只记载和男朋友的爱情,有的很长,长达十多页,有的很简单,只有两三行。我发现前面的部分都很长,到了后面则愈短。我记得有“我等了他一天电话,他都没打来。”或者,“今天我传了7个短信去,他都没回。”或者,“他在哪里?” 日记写的是心情,当然好的时候会写的很长,郁闷时也会写的很短,我也写过,翻开以前的日记,我大部分都写得很简单,例如:“牙膏用光了。”或者,“7月28日,天阴。”或者,“没女人的日子,还真无聊。” 我的日记比不上那个女孩的,她很真诚地记下一整天的心情,其中有一天她写到,“他难道不知道我爱他,为什么三天也不来电话?不是说爱情最具体的表现就是关心吗?有什么事比关心我还重要?如果回电,他一定又说工作太忙,会开不完,可是传个短信用不了一分钟,他连忙到一分钟也没有?难道他已经不爱我了?” 我看了很感慨,我问安安说,你真的忙到连回她一个短信的时间也没有?安安什么也不说,面无表情对着酒保身后的镜子喝他的“螺丝起子”。我看到镜子里他的脸,早已给酒精熏得通红,两眼无神,像那种刚刚对完彩券,连一个号码也没对中的倒霉鬼。 之所以看到这个女孩的日记,是因为女孩和安安分手了,女孩把她的日记当成分手礼物快递给安安,我抢过来看,看到一个女孩最初的喜悦和最后三个月的痛苦。安安沉默了很久,酒吧快打烊了他才说:“你见过有份把日记当成分手礼物送人的吗?我把它烧了,有点不忍;留着呢,证明我是个没心肝的男人。再说既然都分手了,这本日记迟早会被另一个女孩看见,然后我会再收到一本日记。” 他说得没错,女孩寄来的不仅是日记,还有她的无奈、痛苦和诘责。要是我收倒这种礼物,我也会不知所措吧。可是我有个疑惑,她既然有这么多的不满,为什么当时不表达出来,却要藏进日记里,等到一切都来不及才把“心情”寄给对方?难道做女人非要把感情压抑得如此沉重? 比利时作家Frences Dennemark在他的小说《九月的男人》里说:“如果一直注视着加热的水,人们可能会以为那些水永远不会煮沸。 ”当写日记的女孩每天只盯着她的爱情,也不会把爱情加热到煮沸吧?爱情呀爱情,无论多么的热恋,多么亲密的关系,两个人都融成一体了,却依然有话讲不出来。 西班牙著名导演阿莫多瓦在他自传体的著作《宛如A片的现实人生》中写过,一个女人为了美丽而留长指甲,愈留愈长,花在保养指甲上的时间也愈长,结果她根本没时间出门向男人炫耀她的美丽。阿莫多瓦说,美丽的指甲把她给活活掐死了。 太钻牛角尖总不是件好事,更麻烦的是,只在自己心里面钻。钻呀钻,她以为男人应该了解,但她却忘了,男人是不同于女人的另一种生物,可以说极端自私,也可以说极端没脑子。女孩不把话说清楚,男人恐怕永远不会明白。 不过想想看这个女孩真有创意,把整本日记寄给她认为负心的男友。我也认为,分手送日记绝对是对付无情无义的情人的最佳方法,让他认清自己,让他冷汗流到心里。 那晚我把安安扛回家,把日记赛在他怀里,把他扔在单身公寓那张5个月没换床单的床上,把他的闹钟拨好。免得他上班迟到,他不是最爱工作,最爱开会、最爱加班嘛!另外也祝福那个写日记的女孩,对不起,我看了她的日记,我不该看的,但,你们都知道,日记是多么吸引人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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